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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馆简介
 
About the Libr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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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nstitutions

  开放时间
  Opening hours

  馆藏布局
  Library layout

  规章制度
  Rules and regulations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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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入馆守则:
1.读者进入图书馆都必须用校园卡通过门禁系统验证方可入内。
2.读者应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着装整齐,不穿背心、裤衩、拖鞋和带钉的鞋进馆。
3.请勿将大件行装或有污染的物件带入馆内。
4.保持馆内安静,说话、走路要轻声,不得喧哗。入馆后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室内不得拨打和接听手机,如有需要,请到阅览室外轻声接听。
5.维护图书馆环境卫生,保持整洁,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严禁在馆内吸烟、进餐、吃零食。
6.爱护书刊资料和一切公共设施,不准在书刊资料上涂画、撕页。不准在墙壁上乱写乱画,不得随意搬动及损坏图书馆设备和桌椅,不准在阅览桌上刻画。
7.使用计算机等设备应严格遵守使用规定。
8.讲文明礼貌,提倡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尊重图书馆工作人员。
9.自觉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按章办事。
10.凡违反本馆有关规章,应虚心接受批评教育,努力改正。严重违反者将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和校纪校规予以处罚。
 
校外读者接待办法:
1. 校外读者来我馆查找书刊资料,须持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工作证或学生证)到二楼图书馆办公室办理临时阅览手续,方可到阅览室查阅书刊资料。
2. 校外读者所借书刊只限在本馆内阅览和复印,不得携出馆外。阅览时,请爱护书刊,如有损坏,按规定收取赔偿费。
3. 校外读者如需代查代检数据库或科技查新服务,请出示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证件,与新校区图书馆信息咨询部(408)的老师联系,须按相关规定支付服务费用。
4. 校外来信、来函查询书刊、复印资料或请求解答问题时,应尽可能提供清楚准确的信息或线索,以方便查找。本馆将根据查找情况予以答复,并收取必要的检索费和复印费。
6. 校外读者必须遵守本馆规章制度,如违章,视情节轻重,按馆规处理。
7. 校外人员要到本馆来参观,须事先到图书馆办公室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来馆参观。
 
校园卡借阅服务功能的开通:
1.本校读者凭中南大学校园卡,到图书馆流通部办公室(新校区医学图书馆103室)开通借阅服务功能。 
 
离校手续办理规章制度:
1.本校教职工和学生办理离校手续,需归还所借图书馆的书刊,图书馆方可盖章。
2.研究生(硕士、博士)办理离校手续,还须交电子版和印刷版学位论文各一份。 
 
图书资料借阅规章制度:
1.图书外借规则
①借阅期限:两个月,逾期不还将照章罚款。
②借阅数量:本校教职工、研究生可借图书10本,本科生可借图书5本。
③读者应自觉爱护图书文献资料,不得涂画、污损图书,不得折页、撕裁,违者将照章处罚。
2.读者入库规则
①本馆实行开架借阅,本校教职工及学生凭本人校园卡进入书库自由选书。
②读者入库时不得穿白大衣、背心、拖鞋,不得携带其它物品,不得在书库内大声喧哗及乱扔杂物;应接受书库工作人员的指导和管理。
③选定的图书必须到外借处用本人校园卡办理借阅手续,未办理借阅手续的图书,严禁带出外借处,违者视为偷书行为将严肃处理。
3.馆内阅览规则
①读者须持校园卡在馆内阅览书刊;读者入室应先刷卡,并注意言谈举止文明大方,着装整齐。
②读者私人物品(包括讲义、拉链夹、书包、自带的书本等)可放在图书馆指定的存包柜,不得带入室内,但不得长期占用存包柜。
③本馆各阅览室实行开架形式对读者服务,书刊文献只供室内阅览,概不外借,如需复印,应押证办理登记手续到馆内复印处复印,复印后应当天及时归还,过期将照章罚款
④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严禁擅自携出室外,违者将视作偷书行为严肃处理。
⑤读者应爱护本室图书文献和各种设施,违者将照章罚款。
⑥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得喧哗,严禁在阅览室内抽烟、打手机,避免妨碍他人;禁止在桌椅上涂写刻画;
⑦读者必须遵守各室阅览规则,尊重本室工作人员,服从管理。 
 
违章处罚规定:
1.超过规定的图书资料借阅期限,收取每本每天0.10元的过期罚款。
2.图书遗失、污损、偷窃等其它违章行为按相关规定办理。
 
馆藏文献复制制度:
本馆在老校区图书馆一楼外文现刊阅览室和新校区图书馆五楼中文期刊阅览室均设有复印处,为读者提供文献复制服务。为保护书刊版权和国家机密, 特做如下规定:
1.本室严格遵守上级机关及长沙市公安局关于特种服务行业的各项规定。凡违反党和国家政策、法律,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内容不健康的印刷品,以及各类机要文件、保密材料,本室概不复印。
2.复制馆藏书刊,不接受全书复制。
3.馆藏善本书和解放前出版的旧报刊一般不复制,情况特殊的,必须经过馆领导批准。
4.馆藏线装书一般不复制,亦不允许静电复印。
5.馆藏内部书刊,不予复制。
6.馆内收藏硕士、博士论文一般不予复制,如有特殊需要,须经作者本人同意,方可复制个别篇章。
7.国外单位或个人要求复制文献,也要遵守本制度。复制费则根据不同情况按不同价格收取。
8.严禁善本书,孤本书和我国出版的珍贵书以及内部刊物资料的外流。 
 
电子资源使用知识、产权保护规定:
近年来,图书馆相继购买了若干著名的国内外文献资源数据库,大大地提高了教学、科研、医疗的文献信息保障水平,师生员工均可到图书馆或在校园网IP区域内,在合法范围免费检索、阅览、下载、打印已获使用权的数据库中文献的全文或目录信息,但不允许恶意批量下载。如出现此类事件,数据库提供商将停止对我校的所有服务,有关个人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保护电子资源的知识产权,维护学校的声誉,保证广大合法用户的正当权益,图书馆要求各使用单位和个人重视并遵守电子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1.不得使用网络下载工具批量下载图书馆购买的电子资源;
2.不得连续、系统、集中、批量地进行下载、浏览、检索全文数据库等操作。(各数据库商对“滥用”的界定标准并不一致,但一般认为,超出正常阅读、浏览速度就视为滥用);
3.不得将所获得的文献提供给校外人员,不得将个人网络帐号提供给校外人员使用本校电子资源,更不允许利用获得的文献资料进行非法牟利;
4.校内任何个人不得设置代理服务器阅读或下载电子资源。
5.如发现违规行为,图书馆将协助学校有关部门进行追查。情节严重者,将报请学校予以纪律处分。由此而引起的法律上的一切后果由违规者自负。